虐杀和残杀是属于剥夺生命最恶劣的行为,是要被严厉惩罚的
网友评论(20413049)2013-03-07 11:47
这个过分了...
网友评论(2217717)2013-03-07 11:48
如果真是饿的要挂了,吃一两只猫也不是啥大事,
但是这虐杀怎么看也是没道理。
网友评论(87712)2013-03-07 11:48
Reply Post by 蜡笔 (2013-03-07 11:42):
小时候用放大镜烧过蚂蚁的路过。。。
虐杀过各种昆虫,杀过麻雀老鼠。
小时候认识的一群叔叔用暖瓶套猫杀了在锅里炖过
吃过狗肉
但是我觉得虐杀的,属于心理变态,应该强制矫正不然对社会会有危害。
小时候我也干过放大镜烧蚂蚁....
不过未成年人谁没2B过呢- -
网友评论(318385)2013-03-07 11:48
畜生!!!!!!!
网友评论(1169360)2013-03-07 11:50
感觉好恶心,平时在路上看到被汽车爆头的猫尸体已经觉得恶心了。
网友评论(420122)2013-03-07 11:51
Reply Post by 青木堂香主白龙使正黄旗都统一等子爵韦小宝 (2013-03-07 11:46):
猫肉是酸的,,,当然是我同学说的。。
恩,蒜瓣状的肉,微酸。本草纲目中有记载
我没吃过
网友评论(24428)2013-03-07 11:51
饿了吃跟虐杀不是一回事
网友评论(1348764)2013-03-07 11:52
Topic Post by realbeyond (2013-03-07 11:40):
2012/08/04:台北女子彭诗涵没回租屋处喂猫,致13只猫饥饿互啃而亡,遭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
这也能被判刑??太二了吧
网友评论(815172)2013-03-07 11:53
跟姓陈的吵架,杀了姓郑的猫,这是什么道理。
网友评论(10924951)2013-03-07 11:53
正常人不会这么做吧
有快感?
----sent from my samsung GT-N7100,Android 4.1.1
网友评论(178191)2013-03-07 11:53
小时候生物兴趣班,亲手解剖过青蛙、鸽子等等。。现在想想实在太残忍了
网友评论(472114)2013-03-07 11:53
哇.....想想看,皮肉焦烂血液沸腾眼球融化,这死相太惨了。
网友评论(1897065)2013-03-07 11:54
Reply Post by 蜡笔 (2013-03-07 11:51):
恩,蒜瓣状的肉,微酸。本草纲目中有记载
我没吃过
别的我不知道,你这么个恶心人法是需要矫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