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委员还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 Death Act)”,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而自然死亡。允许成年病人通过签署“生前预嘱”等法律文件,对疾病末期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做出选择。医生则根据病人的“生前预嘱”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对因停止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导致的死亡,医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病人也不再被看作是自杀。
网友评论(19176711)2013-03-07 09:17
多在icu一天,多1w收入。
网友评论(529087)2013-03-07 09:18
这个可以有,安乐死什么的目前来看还是胎超前了。
----sent from my HUAWEI HUAWEI U9510E,Android 4.0.4
网友评论(1918702)2013-03-07 09:18
在快死的时候想的是活下去……
----sent from my samsung Galaxy Nexus,Android 4.2.2
网友评论(3129114)2013-03-07 09:19
医院创收。。。
网友评论(21281839)2013-03-07 09:20
我,我觉得我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好吧,开个玩笑。
有时候临终患者真的生不如死,还记得家里老人插食管什么的看着都难受,但是为了延续生命却又没有办法。还好老人去的安详,看上去没多少痛苦。不然那样子真的是苦了老人,也折磨着活人。
----sent from my samsung GT-I9100,Android 2.3.5
网友评论(376471)2013-03-07 09:23
出发点是好的
网友评论(20964741)2013-03-07 09:28
委员:让临终患者自选离世方式
主要还是涉及到一个尊严问题,有人宁愿体面有尊严地离开
网友评论(17577580)2013-03-07 09:33
谁不想活着?哪怕苟且偷生。
网友评论(18945696)2013-03-07 12:11
我觉得这个有必要
----sent from my Meizu M030,Android 4.1.1
网友评论(8695286)2013-03-07 12:14
我不愿意看着自己的身体腐烂忍受耻辱痛苦死去
----sent from my BBK vivo S7,Android 4.0.4
网友评论(8218936)2013-03-07 12:14
肯定有一大波反对的,不过可以考虑。
但是长期昏迷的怎么破?
网友评论(3351407)2013-03-07 12:15
Reply Post by 玩具小野兽 (2013-03-07 09:33):
谁不想活着?哪怕苟且偷生。
你一定没见过一些人走前的惨样
网友评论(1000151)2013-03-07 12:16
明显更多的是患者自己想死,但是家属不管花多少钱都要保命,
网友评论(5813190)2013-03-07 12:18
如果真的没有机会救活了,与其给钱给医院收,不如留给家人,或减轻家人负担,如果是我,我自己会选择尊严死,问题是医院给不给你死
----sent from my HTC HTC ChaCha A810e,Android 2.3.7
网友评论(522827)2013-03-07 12:18
Reply Post by 玩具小野兽 (2013-03-07 09:33):
谁不想活着?哪怕苟且偷生。
在病房躺着,身上插满管子,或者癌症晚期,
病人疼的大呼小叫,这种病人我想他/她肯定不愿偷生。
网友评论(3249646)2013-03-07 12:24
就怕我挣扎求生的时候有人说“这货太痛苦了,就让他有尊严的去吧”
----sent from my samsung GT-N7100,Android 4.1.2
网友评论(2436272)2013-03-07 12:26
反正我在医院肿瘤科见过的那种气氛我一辈子忘不掉
----sent from my samsung GT-I9300,Android 4.1.2
网友评论(19521)2013-03-07 12:28
大部分医生都不希望抢救,自己想想吧。
----sent from my Motorola MB855,Android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