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mIy微民网,让世界倾听微民的声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主页 > 大杂烩 >

【才?】【已经?】十年,这里有多少人知道十年前去大城市不办暂住证被查的后果。

整理时间:2013-02-22 15:52 来源:www.vimiy.com 作者:编辑 点击:

【楼主】(129420)2013-02-21 19:26

» 十年,这里有多少人知道十年前去大城市不办暂住证被查的后果。
    中国新闻周刊
    http://newsweek.inewsweek.cn/magazine.php?id=6394&page=2
    
    孙志刚非正常死亡十年祭
    
    
    孙志刚,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终止了一部屡被诟病的法规,也开启了公民与媒体对社会重大事件参与意见的时代
    
    十年来,时常有人来看孙禄松,说多亏了他儿子志刚,才让他们现在在异乡更安全。也有人送钱,但他都不要,都是在外打工的,只要能来个电话,就很安慰了。
    
    “常言道,人去如烟,志刚不是这样。”孙禄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志刚墓前凭吊人
    
    湖北黄石工程师张树华,2003年之后,每年都会来孙家看望,今年也不例外。2月17日这天一早,他就赶到孙家在黄冈的饭店,给孙禄松拜年。张树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除了农历新年,大寒和清明这两天,他也会来祭拜孙志刚。
    
    从黄石到黄冈,50多公里路程,19元车费,到了黄冈汽车站,就只能再打车。这段路很近,的士费大约8元,一般在车站趴活儿的司机不太愿意去,但只要听说是去孙家,就不再拒绝,并且每次都不收钱。
    
    张树华的纪念方式很平静:到孙志刚的墓前站一会。
    
    孙禄松说,这么多年,他这样的,并不少。一位黑龙江青年,在广州打工,特地坐火车赶来,谁也没通知,拿一束花,到孙志刚墓前静静祭拜,碰巧被孙禄松遇见,邀回家常叙,最后成了亲人一般。
    
    他们经常谈论的,无外乎流浪乞讨人员的话题。多年来,孙禄松始终关注着这个话题,与人就此讨论已成了他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不再是十年前那个普通的农村人,某种意义上,他成了这个使他儿子死去制度的反对代言人。
    
    2003年之后,孙禄松一直跟着小儿子生活。2006年,小儿子的饭店开业。饭店的名字,一开始有人说叫“孙志刚父亲的酒楼”。全家商量了一下,觉得这样拿哥哥的名声赚钱,心不安,于是只叫:孙氏酒家。
    
    在饭店里,孙禄松只不过是个端茶递水的老头儿,而在各路前来的凭吊者眼里,他是孙志刚的父亲,一个死于恶制度又毁灭了恶制度的年轻人的父亲,他被动地裹挟进公共话语中来,十年间,一次次回忆无法复生的儿子,一次次与人探讨,十年前的悲剧,到底该不该发生,如果不发生,志刚现在在做什么……
    
    非正常死亡
    
    十年前。
    
    27岁的大儿子孙志刚刚跳槽到广州一家设计公司;24岁的二儿子孙志国正拜著名鄂菜大师学艺;而孙禄松,则给公园修亭阁。
    
    在孙志国记忆里,哥哥总是很乐观,“认为自己会设计,又懂管理,将来一定会有发展。和我在一起,他更爱谈论国家大事。‘把这个社会改变一下’,他总这么说。”
    
    孙禄松依旧记得,2003年的农历初六,儿子孙志刚打算出门的情景。孙志刚搂着父亲,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孙禄松笑着对二儿子说,将来你哥哥发达了会照顾你的。
    
    孙志国当时不以为然,随口一说:“他能照顾好自己就不错了。”
    
    十年后,孙志国说:“我后悔说了这句话。”
    
    孙禄松本想多留大儿子在家住几天,但儿子坚持要走,看着儿子精神焕发,对即将到来的广东大城市生活充满期待,他也打心眼里高兴。
    
    临走时,儿子又和父亲说,有机会,他在广东赚了钱,一定回来修好村里那条路,“修好路,方便了别人,也就是方便了自己。”
    
    回忆起儿子,孙禄松努力调整着自己乡音浓重的普通话,冒出一句很书面的感叹:“多么好的儿子,很宽容,很善良。”
    
    孙志刚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2003年4月25日,广州《南方都市报》发出《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报道。很快,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和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做出批示。5月12日,散布于6个省的全部18名涉案者被抓获归案。5月20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6月5日,18名被告在广州市的三个法庭同时受审。
    
    这时,《中国新闻周刊》派出记者唐建光,前往广州采访。
    
    当时已有媒体报道主要集中于两点:孙志刚如何被收容;收容的结果——孙志刚死亡。但对于收容所内孙志刚到底遭遇了什么,尚无揭露。这也使得能否进入庭审现场旁听意义重大,因为在庭审中,公检法将全面披露他们调查取证的核心事实。
    
    十年后,唐建光仍记得庭审当天的紧张气氛,旁听者都经过事前审查,进入法庭前,要通过两次安检、五次验证。《中国新闻周刊》想尽各种办法,使得记者唐建光获得了顺利进入庭审现场的机会。
    
    唐建光还拿到了一份公检法内部汇报材料,材料披露了当时救治站内的管理混乱以及发生的令人吃惊的死亡现象:在2002年10月、11月、12月和2013年1月的头20天里,这个救治站均有相当数量的“病人”(对被收容人员的称呼)死亡,死亡人数分别为16、15、15和12。但材料并没有说明死亡原因。
    
    唐建光还记得,当时几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是错误收容制度的受害者。”这样的细节,成为后来报道中的题眼。
    
    内部数据和庭审材料证明,孙志刚被收容纯属偶然,然而他的死,却并非偶然,他唯一比其他人幸运的,是在众多亲友和媒体的努力下,他的死亡真相公之于众。
    
    6月16日,《孙志刚死亡真相》的封面报道面世,全方位地展现了孙志刚进入收容所后的遭遇,成为当时关于此案最全面和独家的报道。
    
    “孙志刚事件”被披露后,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然而,未及违宪审查进入程序,当年6月20日,国务院第381号令即宣布,从2003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务院于1982年5月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新办法以自愿救助为基本原则,取消强制手段。
    
    孙志刚,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终止了一部屡被诟病的法规,也开启了公民与媒体对社会重大事件参与意见的时代。
    
    筹办志刚基金会
    
    蛇年初一,孙氏酒家歇业一天,初二就开门迎客了,孙禄松希望忙碌起来。他说,每天干活十几个小时,“让自己累一点,好忘记志刚的死带来的伤痛”。
    
    他也想多赚些钱,因为还有些事没做完。第一,他想创立一个志刚基金会,帮助乞讨流浪人员;第二,他一直在筹划给志刚建造一座纪念亭,名为“志刚阁”,把儿子的遗物都摆进阁中,也让来看望志刚的朋友有个喝水休息之所;第三,给志刚塑个像,两米高左右。
    
    为了操办基金会,孙禄松打电话给律师吴革,帮忙出出主意。后者是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也是一名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公益律师。
    
    十年后,吴革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说,2003年初,他从报纸上得知孙志刚案,立刻注意到此案非同寻常的意义,当即联系了该案的原告辩护律师之一钟云洁。公益律师钟云洁也与吴革频繁通电话,讨论诉讼的走向等法律技术问题。
    
    一审宣判后第二天,吴革即邀请钟云洁到北京,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发起的“孙志刚案一审后的法律困境”的专题研讨会,发起者还有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天则经济研究所,与会者都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界的资深学者、律师,经济学以及行政学专家。
    
    8天后,从国务院传来消息,收容遣送办法寿终正寝。“通过典型案件援助,促进司法进步。”吴革说。
    
    吴革听到孙禄松的成立基金会的想法,认为这样能更好地突显此案的符号意义。他向孙禄松建议,先从家乡湖北做起。吴革答应帮忙有关申请文件,他还邀请孙禄松在今年三四月到北京具体商量细节。
    
    
    孙志刚那幅曾出现在各大媒体的自画像,如今静静地挂在孙氏酒家的墙上,他觉得,这样,儿子依旧和他们在一起。
    
    然而每到春节,仍不免感到悲凉。“十年了,志刚没有回来过年了,看电视里,人家在外打工的子女,都回家过年……”
    
    孙禄松仍记得当年孙志刚临走前说的修路的事儿。儿子死后,孙家拿到了在当年看来数额不少的国家赔偿金。孙禄松用这笔钱帮着村里修了路,还给45户乡邻安装了闭路电视,完成儿子遗愿。
    
    如今,儿子去世已整整十年,孙禄松打算在今年去一趟广州,重走一遍儿子当年停留的地方。
    
网友评论(1114096)2013-02-21 19:31


    这尼玛,看了半天看不到重点?到底怎么死的,什么烂制度,求总结
    
网友评论(1693084)2013-02-21 19:32


    处罚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天河区、白云区纪委、监察局对孙志刚案件中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一)市公安系统12名违纪责任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单梅叶,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谭穗渝,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罗侨安,不履行对收容人员进行甄别的职责,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副所长刘敦树,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所长许伟浚,对本所干警管理不严,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陈建华,不认真履行对收容人员进行甄别的职责,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韩立平对收容遣送工作管理不到位,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吴小明,对分局收容遣送工作管理检查不到位,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杨东胜,对收容待遣所的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付强,在接待孙志刚亲属上访时,对其亲属反映孙志刚非正常死亡问题未引起重视,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反映的重大警情提出准确的处理意见,工作失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信访科副科长邹琨,在处理孙志刚亲属来访反映重要线索的材料时,没有认真审核材料并作为重要问题向领导呈批,延误了对该案的查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白云区公安分局江高镇派出所副所长杨炳坤,对孙志刚亲属上访材料中反映的孙志刚非正常死亡问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调查,工作失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二)市卫生系统3名违纪责任人
    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科主任林建荣,对市收容救治站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理。
    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护士长刘兆江,对市收容救治站护理工作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市脑科医院副院长邓河晃,对市收容救治站管理混乱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对市民政系统5名违纪责任人
    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遣送科副科长叶建华,未认真履行职责,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站长冯绍裘,对收容遣送中转工作管理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遣送科工作人员梅广平、李爱荣、谢志勤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纪律,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不知道这些人复职了么
    
网友评论(1325895)2013-02-21 19:34


    Reply Post by 囧艾小楼听雨 (2013-02-21 19:31):
    
    这尼玛,看了半天看不到重点?到底怎么死的,什么烂制度,求总结
    
    打死的.
    
网友评论(4651792)2013-02-21 19:36


    这件事,现在也不好说
    
网友评论(15380183)2013-02-21 19:36


    Reply to Reply Post by 小美爱哲哲 (2013-02-21 19:32)
    
    罚酒三杯,官升一级,以儆效尤
    
网友评论(193225)2013-02-21 19:36


    在北京上新东方时老师开玩笑说要是有关部门来查,教室里三分之二以上要遣送,钱不够拉去挖地铁
    
网友评论(15380183)2013-02-21 19:4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一刀再现 (2013-02-21 19:36)
    
    没什么不好说的
    狗屎样的制度畜生般的人,中国的进步靠冤死的亡魂
    
网友评论(129420)2013-02-21 19:40


    Reply to Reply Post by seno (2013-02-21 19:36)
    
    北京那个年代外地人的专用词汇是“昌平挖沙”。当年我租住在三环,还没遇到过,但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同事讲述过几次夜间被突袭查暂住证的事。
    
网友评论(145495)2013-02-21 19:42


    Reply Post by 小美爱哲哲 (2013-02-21 19:32):
    
    处罚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天河区、白云区纪委、监察局对孙志刚案件中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一)市公安系统12名违纪责任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单梅叶,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谭穗渝,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罗侨安,不履行对收容人员进行甄别的职责,对孙志刚被错误收容负有失职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
    
    主要是凶手正法了没
    
网友评论(95651)2013-02-21 19:44


    10年前我在广州出差租房待了一年也没见人查过暂住证。
    
网友评论(129420)2013-02-21 19:48


    Reply Post by tyrael_x (2013-02-21 19:42):
    
    主要是凶手正法了没
    
    直接打人的以及主使好像是两个还是三个立即死刑,懒得查了。但是谁算主要凶手呢?打死孙志刚的人可以说不但和他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人生本应毫无交集,甚至遮掉这段人生在其他人眼里也只是普通人……
    
网友评论(2211606)2013-02-21 19:52


    小时候很经常的话题就是怕公安来查房查证
    60后农村外出打工群体都知道
    
网友评论(129420)2013-02-21 20:00


    Reply Post by xl614 (2013-02-21 19:44):
    
    10年前我在广州出差租房待了一年也没见人查过暂住证。
    
    当年我租在北京单位的小区房,几年也没遇到被查暂住证,我要否认同事的遭遇?
    
网友评论(103796)2013-02-21 20:10


    Reply Post by stpryer (2013-02-21 20:00):
    
    当年我租在北京单位的小区房,几年也没遇到被查暂住证,我要否认同事的遭遇?
    
    小区确实不怎么会去查
    
    如果是租城中村或者自建的出租屋就经常被查
    
网友评论(6334254)2013-02-21 20:19


    收容制度是个操蛋的制度无误,小时候在北京我被收容过,94年还是95年,我也就四五岁的样子,是昌平一收容所,在里面吃的是窝窝头和菜汤,睡觉的地方条件很差,晚上没盖的,我那时候是别人给的报纸盖的,然后一段时间和其它四川的统一遣送到广元,到广元再遣送到各地市。大多人到了地市都是买票坐车返京
    ----sent from my motorola MB526,Android 2.3.6
    
网友评论(20299194)2013-02-21 20:25


    Reply Post by stpryer (2013-02-21 19:48):
    
    直接打人的以及主使好像是两个还是三个立即死刑,懒得查了。但是谁算主要凶手呢?打死孙志刚的人可以说不但和他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人生本应毫无交集,甚至遮掉这段人生在其他人眼里也只是普.......
    
    哎,果然是坏的环境把人变成鬼,好的环境把鬼变成人
    ----sent from my samsung GT-N7100,Android 4.1.2
    
网友评论(17714646)2013-02-21 20:29


    办了暂住证不就啥事都没有了,更何况大把没办暂住证的也什么事都没有。
    ----sent from my 非正常人类研究所 精神病人大谈尼采柏拉图,Android 2.3.5
    
网友评论(593264)2013-02-21 20:32


    十年了 应该会越来越好吧 希望制度的改变不要是血的代价
    
    不过就算现在 每天的这种事情也不少吧 上访劳教 相当的多
    
网友评论(13854890)2013-02-21 20:32


    相关从业人员素质也是堪忧, 八成是当地社会闲散人员找关系混进收容所谋职
    

    
    
    

上一篇:昨天犯错了唉。。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