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2013-01-05 07:14
» 先播163评论一条 印度强奸案与印式民主无关近日,“黑公交轮奸案”带来的震撼尚未止息,刚刚踏入2013年的印度,又曝出两起强奸案,其中一起案件受害女性只有6岁。目前警方正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1月3日《人民网》)连日来,印度恶性强奸案已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国外主流媒体在解读点评时,分别从印度各地强奸案发案率与警方的对策,以及印度文化中的歧视女性等因素入手,这样的文章无论是否新鲜,总算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研究探讨。而国内某些评论文章却不约而同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指向性极强,如“轮奸案撕开‘印式民主’伤疤”、“撕破印度民主面纱”等。这些文章无不紧紧围绕着一个主题——由强奸案可知,印度的民主是虚假、失败的,甚而进一步推导或暗示,如果印度再这样走老路,强奸案高发的现状依然无解。这显然是错的。实际上,印度强奸案根本无关民主,问题还在于法治。正如蔡定剑先生所说,民主发展了,法治不跟上,这才是“民主”之祸。根据司法数据和媒体调查结果,印度强奸案高发、女性外出活动风险性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印度,“强奸案16年未结案”、“警长强奸少女20年后获刑”并非新闻,个中重要的原因是古老的《印度证据法》、《印度刑法典》无法为强奸案受害人提供公正的法律程序。然而可笑的是,在执法、司法环节不力,现有法条尚搁置一旁的现状下,印度政府往往迫于舆论压力,动辄“乱世需用重典”,滥用立法手段。譬如本次黑公交强奸案后,印度国会探讨“30年监禁+化学阉割”。其实早在2002年,时任副总理阿德瓦尼就说过“我认为强奸犯应判死刑”。可见空谈“重典”无济于事。另一个不能忽略的细节是,印度当地律师协会声明不为被告提供辩护,舆论压力竟迫使最基本的法治要素和职业道德被人为扭曲。故而,强奸案折射出的印度另一面,不应归罪于民主宪政,而是法治不昌引发的连环恶果。律师协会因为怕受到良心谴责 迫于舆论不为恶性强奸案被告提供辩护 大家觉得对不对呢 话说开来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如果你是强奸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 或者是挪威杀人魔的辩护律师 虽然这是法治社会基本要素和你的职业道德 但是如果证据板上钉钉 罪犯罪大恶极 毫无悔意 你会继续为他辩护吗? 该不该为罪犯争取减刑? 你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 小法盲一个 突发奇感 特来一问 觉得14 19 22楼说的都挺靠谱 是我有点图样
网友评论2013-01-05 07:16
Legal High !!
网友评论2013-01-05 07:17
律师不是神
网友评论2013-01-05 07:20
不然高收入哪来的。。。。还要和大盖帽互相配合 多难啊,我觉得在天朝不就是走走形式 私下怎么判都内定了吧
网友评论2013-01-05 07:22
我哥就是过了司法考试拿到证干了两年“妈的太tm阴暗了,老子不干了”他还不是刑事律师,就是离婚呀这类民事的,印象最深的就是跟我说你看电视里那些辩论都是扯淡,真实情况是结果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商量好了...怒去种茶叶...
网友评论2013-01-05 07:37
印度这个奇葩国家,种姓制度有民主法制精神么,严重歧视妇女有民主法制精神么,所以我觉得在这种国家对于盛行的畸形的强奸风气这个阶段就别太纠结这个,先把这些管不住老二的畜生好好整治下,等风气好转了再讲民主法制精神。
网友评论2013-01-05 07:49
律师只是职业而已。所以你的工作都是从你的职业性出发的。
网友评论2013-01-05 07:55
我问过,结果说我法盲,,,,他的解释是每个人都有辩解的权利
网友评论2013-01-05 08:01
Post by 若白 (2013-01-05 07:22)
网友评论2013-01-05 08:13
职业就要有职业操守,为强奸疑犯辩护并不代表赞同或者支持疑犯的行为,退一步说,审判之前任何人都只是疑犯而不是犯人,都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网友评论2013-01-05 08:13
你看见仆人在主人面前讲尊严的吗?在梦里去伸张正义吧,律师也是在人家口中混饭吃的,不容易的。
网友评论2013-01-05 08:19
Legal High !!
网友评论2013-01-05 08:21
Post by 若白 (2013-01-05 07:22)